丰倍生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334证券简称:丰倍生物公告编号:
2026-032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港德新能源科技(泸州)有限公司 | 3,500.00万元 | 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2,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07 |
| 特别风险提示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德新能源科技(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德新能源”)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港德新能源提供最高额保证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8日、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9亿元的担保(含本数),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9)。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港德新能源科技(泸州)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全资子公司聚油宝生态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持股80%;黄德禄持股20%。 |
| 法定代表人 | 黄德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4MAEM9AEB8E |
| 成立时间 | 2025年6月12日 |
| 注册地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振兴路B线三段西侧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回收食品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78.95 | 1,403.73 | |
| 负债总额 | 372.29 | 420.57 | |
| 资产净额 | 1,006.66 | 983.16 | |
| 营业收入 | 4,317.74 | 143.40 | |
| 净利润 | 23.50 | -14.69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相关方保证人: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债务人:港德新能源科技(泸州)有限公司
(二)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500.00万元。
(三)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六)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德新能源的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港德新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港德新能源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均系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