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17.72万元。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9,506.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8.4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条件为: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报告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8.45万元,当年实现经营利润为负数,未达到现金分红标准。结合2023年度公司及所在行业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汽车铝轮毂业务
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鸿集团海外通货膨胀,导致销售成本增加,毛利减少。同时,公司汽车轮毂生产材料价格上升,公司第四季度轮毂生产线搬迁
停产,导致折旧与生产成本偏高,毛利减少;
2、锂电池新材料回收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生产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年初生产原材料价格较高,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生产成本偏高;
3、公司考虑长远发展经营理念,打造综合经营的经济实体,加强公司的抗压能力与竞争能力,除了加快推进汽轮智造项目升级,同时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拓展绿色食品板块及广东威玛三期生产线升级,造成财务费用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
(二)公司盈利水平与资金需求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8.45万元,当年实现经营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后,公司将继续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