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赵瑞贞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