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4  迪生力(603335)公司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 监林子欣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林子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后,林子欣先生将担任公司风控官,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于国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市公司及其控 是否继续在上

股子公司任职

是否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到期日 离任原因

公开承诺

个人原因 是 否

林子欣 财务总监 2026 年8

2027年5月

月3 日

20 日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林子欣先生已按公司离职管理等相关 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林子欣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和正常生 产经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林子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林子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子 欣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于国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国文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于国文先生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不存在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 担任的职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于国文先生拥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 胜任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于国文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 会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01 年10 月至2010 年4 月,任三角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专员、财务经理;2010 年5 月至2013 年5 月,任山东鸿林电子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5 月至2015 年4 月,任山东汇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2015 年6 月至2025 年6 月,任北京伟润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5 年9 月至2026 年7 月,任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法务 专员;2026 年5 月至今兼任广州迪生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国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国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