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1  杰克股份(603337)公司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52元/股(含)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7月9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84,419,03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0,006,956股,即以464,412,0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2,206,037.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7月9日。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52元/股(含)。具体的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64,412,075×0.50÷484,419,031≈0.48(元/股)。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0.48)÷(1+0)= 24.52(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4,078,3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4%;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8,156,60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