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00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0.270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35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东海大道东段1008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6-88177757
5、邮箱:IR@chinajack.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