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23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树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支付,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仍处于闲置状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
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