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策”),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277.13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鼎策的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9月12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署了《保证协议》(编号:渤杭分保字(2023)第20号),为上海鼎策向渤海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鼎策因经营发展所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下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DFH38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2601法定代表人:许树根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鼎策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79,519,881.08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19,092,096.45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60,427,784.63元;2022年1-12月,上海鼎策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9,757,940.2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2,684,584.12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海鼎策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51,531,044.5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64,480,251.57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87,050,793.02元;2023年1-6月,上海鼎策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0,382,694.2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623,008.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海鼎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三)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
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七)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根据上海鼎策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促进公司高空作业平台产品销售,增强客户粘性,有利于公司实现“以融促产、以产带融”产融结合的良性互动局面,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鼎策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策财务管理稳健,偿债能力强,信用情况良好,担保违约连带责任的风险较低,同意为上海鼎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5%,担保余额为102,289.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1%,担保余额为102,277.13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