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投资”)持有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股份58,589,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股份均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鼎投资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拟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
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接到中鼎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58,589,180 | 11.57% | IPO前取得:1,531,940股 |
其他方式取得:
57,057,24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8,589,180 | 11.57% | 许树根持有中鼎投资 39.69%的股权,且为中鼎投资的法定代表人。 |
许树根 | 230,564,600 | 45.53% | 同上。 | |
合计 | 289,153,780 | 57.10%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不超过:4,000,000股 | 不超过:0.79%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 | 2024/5/31~2024/8/30 | 按市场价格 |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 | 自身资 金安排 需要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中鼎投资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中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中鼎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