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得以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和经营风险控制。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职业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有利于公司建立稳定的银行贷款渠道及方式,获取生产经营必要的经营资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马进、成志明、傅晶晶
日期: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