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计划期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朱国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192,739股、1,093,223股、2,280,872股、534,511股、623,427股,持股比例分别为0.3854%、0.3533%、0.7371%、0.1727%、0.2015%,持股比例合计1.8500%。
楼晓华、杨燕超、朱国建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黄华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王志炎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朱国建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股、250,000股、550,000股、100,000股、15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937%、0.0808%、0.1777%、0.0323%、0.0485%。上述计划减持总股份1,340,000股,拟减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433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减持行为。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楼晓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192,739 | 0.3854% | IPO前取得:661,453股 其他方式取得:531,286股 |
杨燕超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093,223 | 0.3533% | IPO前取得:632,484股 其他方式取得:460,739股 |
黄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280,872 | 0.7371% | IPO前取得:1,456,67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819,202股 |
王志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34,511 | 0.1727% | IPO前取得:340,075股 其他方式取得:194,436股 |
朱国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23,427 | 0.2015% | IPO前取得:364,072股 其他方式取得:259,355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楼晓华 | 0 | 0% | 2023/8/7~2024/2/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290,000股 | 1,192,739 | 0.3854% |
杨燕超 | 0 | 0% | 2023/8/7~2024/2/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250,000股 | 1,093,223 | 0.3533% |
黄华 | 0 | 0% | 2023/8/7~2024/2/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550,000股 | 2,280,872 | 0.7371% |
王志炎 | 0 | 0% | 2023/8/7~2024/2/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100,000股 | 534,511 | 0.1727% |
朱国建 | 0 | 0% | 2023/8/7~2024/2/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150,000股 | 623,427 | 0.2015%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计划以及市场情况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