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正在推进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之外,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8亿元,同比下降12.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下降25.6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自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推进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需要澄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和10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8亿元,同比下降12.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下降25.6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