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德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32,745股,并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45,898,235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94,530,98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6,874,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656,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0%。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计5,398,235股,占公司总股本2.78%,共涉及2名股东,分别为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年
月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根据《星德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1、自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指公司完成本企业入股的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1年9月2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之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将采取如下措施予以约束:(
)本企业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3)本企业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本企业同意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首发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398,23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139,550 | 2.64% | 5,139,550 | 0 |
2 | 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58,685 | 0.13% | 258,685 | 0 |
合计 | 5,398,235 | 2.78% | 5,398,235 | 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限售股 | 5,398,23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合计 | 5,398,235 | -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类别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45,898,235 | -5,398,235 | 140,50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48,632,745 | 5,398,235 | 54,030,980 |
股份合计 | 194,530,980 | - | 194,530,980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