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85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权益,前述4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为3.30万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62人调整为1,45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2.84万份调整为1,139.54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7.16万份调整为60.46万份。
鉴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10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5.2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8)。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井食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鸣鸣、郑亚南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10月25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5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139.54万份,行权价格为105.27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井食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鸣鸣、郑亚南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儒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井食品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