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或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外部监事津贴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赵海东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