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4  文灿股份(603348)公司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全面注册制实施后,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7月19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2024年7月19日),原授权事项第六项(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和第七项(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内持续有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