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文灿股份(603348)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3348 公司简称:文灿股份债券代码:113537 债券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江

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重庆文灿压铸有限公

司、广东文灿铸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杰智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文灿投资有限公司、Wencan Holding

(Germany) GmbH、Wencan Holding (France) SAS、Le Bélier S.A.。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税收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合同管理、重大投资、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控股子公司管理风险、应收账款风险、财务报告质量、重大投资(并购)风险、募集资金管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的差错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差错;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
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业务制度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员工违反内部规章,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到执行,基本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2024年,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内控体系,完成公司管理制度更新工作,优化管理流程及内控体系文件,使内控体系与经营管理进一步契合。此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推动内部控制常态化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全面提升效能,帮助企业健康有效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唐杰雄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