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东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 | 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100,106.00 | 100,000.00 | 30,000.00 |
2 | 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100,050.00 | 100,000.00 | 40,000.00 |
3 | 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80,181.00 | 80,000.00 | 30,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0 | 7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350,337.00 | 350,000.00 | 130,000.00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