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7-16  文灿股份(603348)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灿集团”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文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100,106.0025,000.00
2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100,050.0030,000.00
3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80,181.002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28,238.51
合计350,337.00103,238.51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该等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的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星明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