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乃达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5.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21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 | 安乃达科技注1 | 30,118.26 | 30,118.26 | 14,000.00 |
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 | 江苏安乃达注2 | 33,511.68 | 33,511.68 | 13,098.5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安乃达 | 10,269.92 | 10,269.92 | 10,269.92 |
补充流动资金 | 安乃达 | 30,000.00 | 30,000.00 | 14,000.00 |
合计 | 103,899.86 | 103,899.86 | 51,368.48 |
注1:安乃达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2: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乃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招股说明书,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乃达科技进行增资,同时,公司拟向安乃达科技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4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安乃达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98.56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
(二)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安乃达科技”
(1)企业名称:安乃达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8日
(3)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柳口路与利丰道交口东北侧天安创新科技产业园二区3-3-301-56
(4)法定代表人:黄洪岳
(5)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助动车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 (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4,504.55 | 4,990.91 |
净资产 | 4,489.79 | 4,495.17 |
净利润 | 72.57 | 5.38 |
2、“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苏安乃达”
(1)企业名称: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3)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工业园区电力装备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黄洪岳
(5)注册资本:4,18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驱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机用控制器、无刷电机的组装生产及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售电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 (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0,502.57 | 52,715.36 |
净资产 | 33,722.95 | 35,898.23 |
净利润 | 8,598.05 | 2,175.28 |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安乃达科技及江苏安乃达、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拟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许伟功 钱 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