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3  和顺石油(603353)公司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3月10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30,400股,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中回购总额和价格测算,剩余最多可回购股份数为146,600股。

一、 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 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4)。

二、 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安排

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30,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30,854.2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中回购总额和价格测算,剩余最多可回购股份数为146,600股。

公司将于近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尽快在剩余可回

购公司股份数的范围内完成回购事宜;并将积极筹划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提升团队凝聚力、销售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提升,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