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7人调整为96人;
? 授予价格:由9.54元/股调整为9.44元/股。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 2024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五)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二、 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7人调整为96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297.60万股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以2024年6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4年7月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54元/股调整为9.44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