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慕俊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拟提名彭慕俊先生、秦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1选举彭慕俊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选举秦黎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第四届监事会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备查文件《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