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
月
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3,589,401.95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171,90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190,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4,381,200.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为积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额及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381,200.00 | 34,678,800.00 | 34,083,6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616,268.38 | 29,265,781.30 | 52,232,802.02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63,589,401.9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3,143,60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0,749,291.6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3,143,60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253.12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