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莱克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如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7月23日起首个交
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倪祖根先生、王平平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