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金世春、姜振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拟发生的,交易坚持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金世春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