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设计总院(603357)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3357 公司简称:设计总院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4.8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2.7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应收账款管理、销售业务、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合同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说明:

符合上列条件之一的,分别按标准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舞弊事项。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已披露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改正;对期末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出现以上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含)直接财产损失100 万元(含)至 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00 万元以下

说明: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可用上表区间确定量化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出现重大质量等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难以恢复声誉;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已报告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改正。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公司投资、采购、经营、财务等重要业务岗位职责不清,缺乏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已报告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改正。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出现以上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2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资产安全,业务合规,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2023年,公司将根据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等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文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高公司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