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3,503,749.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60,783,80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7,019,465.40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5,896股,回购价格3.8083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回购股份205,89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7,019,465.40 | 196,116,228.75 | 247,719,608.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3,099,517.39 | 488,291,448.39 | 442,840,982.5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326,940,219.7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00,855,302.8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81,410,649.4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00,855,302.89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比例(%) | 124.8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