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下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竞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陈旺升先生、陆新民先生、刘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旺升先生、陆新民先生、刘晔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