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调整前
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其他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李专元(独立董事) | 席晨超(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万梁浩(独立董事) |
二、 调整后
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其他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李专元(独立董事) | 马晓红(非独立董事) 万梁浩(独立董事) |
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