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百傲化学(603360)公司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晓辉先生、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和董事刘宪武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刘永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2年4月25日四届六次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5月5日四届七次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8月15日四届八次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2年10月28日四届九次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对审计计划、审计费用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与确认。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四个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审计部认真执行审计计划,及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在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确保了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3年度,我们仍将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以下无正文)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