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表共77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7,233,752.26份,占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98.65%。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7,233,752.26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
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单忠峰、闫美洁、傅晓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同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闫美洁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7,233,752.26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转让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9、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个人放弃认购份额、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10、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27,233,752.26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