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宪武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6.70万股调整为65.3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4元/股调整为5.1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