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3360)
202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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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议案:议案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 7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公司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范制度,树立廉洁、自律、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现场表决的计票及监票,由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6日下午13点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
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百路18号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董事长刘宪武先生或经董事推举的会议主持人
四、与会人员:
(一)截至2024年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五、主要议程
序号 | 事项 | 报告人 |
1 |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 | |
2 | 宣布会议开始 | 主持人 |
3 | 宣读参会须知 | 主持人 |
4 | 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 | 主持人 |
5 | 宣读议案 | 主持人 |
6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 |
7 | 董事、监事、公司高管回答提问 | |
8 |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 |
9 | 现场投票表决 | |
10 | 休会10分钟,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 计票人、监票人 |
11 |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 主持人 |
12 |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 计票人、监票人 |
13 | 宣布汇总后的表决结果 | 主持人 |
14 |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 主持人 |
15 |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 律师 |
16 | 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 与会董事 |
17 | 宣布会议结束 | 主持人 |
议案1: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沈阳百傲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百傲”)82%的股权转让给沈阳凯盛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隆”),并于当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沈阳百傲18%的股权,原为支持沈阳百傲日常经营管理发生的借款和往来款因本次交易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及往来款的延续。
鉴于沈阳百傲目前经营现状,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沈阳百傲申请,公司拟对上述财务资助合计人民币204,822,958.32元予以展期,借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0日,分两次还清,2024年12月30日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2025年12月30日偿还借款剩余本金人民币124,822,958.32元及全部利息。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1年期贷款利率。《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措施保持不变,担保期限等内容根据《借款合同》及后续签订的展期相关合同进行相应调整。
二、财务资助展期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百傲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240680850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关鉴
成立时间:1992年06月11日
住所:沈阳化学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化工产品添加剂(需前置审批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百傲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47,207,459.65 | 350,138,556.75 |
负债总额 | 270,041,889.52 | 305,876,928.19 |
净资产 | 77,165,570.13 | 44,261,628.56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月-9月 |
营业收入 | 45,393,697.62 | 16,054,203.53 |
净利润 | -65,079,813.26 | -32,903,941.57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参股公司沈阳百傲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原全资子公司控股权被动形成,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经营性借款及往来款的延续。本次公司对沈阳百傲提供的财务资助予以展期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