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辉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