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2-15  百傲化学(603360)公司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的股权全部划转所致。

? 中国东方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的上层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光曜致新持有公司25.83%的股权。本次中国东方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光曜致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划转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一、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股东光曜致新发送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东方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股权结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权划转前股权划转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48,829,977,54071.55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829,977,54071.5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1,182,808,78616.39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1,182,808,78616.39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3,850,000,0005.6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3,850,000,0005.64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3,000,000,0004.40国新资本有限公司3,000,000,0004.4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80,000,0002.02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80,000,0002.02
合计68,242,786,326100.00合计68,242,786,326100.00

二、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宪武先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