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关于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二、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近日,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