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核查结果如下:
序号 | 解锁条件 |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
1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2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3 |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2022年生猪销售量不低于550万头; 2、公司2022年末能繁母猪存栏数不低于34万头; 3、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161,303.95万元,较2021年的增长率为19.82%,满足解锁条件。 |
4 |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1、个人绩效考核良好及以上,解锁比例为100%; 2、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解锁比例为60%; 3、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解锁比例为0。 | 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优秀,其个人本次可解锁额度为100%。 |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特此说明。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