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的通知,获悉傲农投资与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金投”)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为引进认可公司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国企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于2023年7月11日与漳州金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43,9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49%)转让给漳州金投,转让价格为8.89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90,982,2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引进国企战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8月16日,傲农投资与漳州金投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协议转让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二、股份过户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43,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9%,证券类别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傲农投资 | 310,153,069 | 35.6065% | 266,173,069 | 30.5574% |
吴有林 | 89,723,192 | 10.3005% | 89,723,192 | 10.3005% |
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719,710 | 3.9859% | 34,719,710 | 3.9859% |
吴有材 | 3,176,029 | 0.3646% | 3,176,029 | 0.3646% |
傅心锋 | 149,500 | 0.0172% | 149,500 | 0.0172% |
张明浪 | 115,050 | 0.0132% | 115,050 | 0.0132% |
郭庆辉 | 115,050 | 0.0132% | 115,050 | 0.0132% |
合计 | 438,151,600 | 50.3011% | 394,171,600 | 45.2520% |
漳州金投 | 0 | 0.0000% | 43,980,000 | 5.049% |
注:吴有林先生为傲农投资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裕泽投资”)为吴有林先生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吴有材为吴有林的弟弟,傅心锋、张明浪为吴有林的姐夫,郭庆辉为吴有林的妹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傲农投资、吴有林、裕泽投资、吴有材、傅心锋、张明浪、郭庆辉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违反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
(三)本次协议转让,出让方傲农投资、受让方漳州金投均签署了《承诺函》,
双方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本次协议转让后受让方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受让方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