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以电子通信方式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1月15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7人,各董事均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3人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合作方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下属公司湖北傲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傲农畜牧”)在湖北省安陆市投资建设年产40万头商品猪场作为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安陆猪场”),湖北涢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涢祥”)系安陆猪场建设工程和湖北傲农畜牧饲料厂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截至目前,安陆猪场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饲料厂配套工程主体已完工,预计2024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在安陆猪场和饲料厂配套工程建设过程中,因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湖北涢祥向湖北安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的借款,为支持湖北涢祥顺利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保障安陆猪场和饲料厂配套工程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公司为湖北涢祥前述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北涢祥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特向金融机构申请前述贷款展期至2025年2月5日,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前述贷款取得
展期需保持原增信措施不变。鉴于本次借款用途实质上仍为用于安陆猪场和饲料厂配套工程建设支出,且湖北涢祥的全部股东、原股东及湖北傲农畜牧少数股东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同时,如发生公司承担保证合同下的义务后需要实现追偿权的情形时,公司下属公司湖北傲农畜牧在安陆猪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的应付未付金额可与代偿金额相抵扣,基于原合作基础,公司拟为本次湖北涢祥的2,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为合作方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人(含其控股企业) 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同意,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吴有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