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
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鉴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经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有效期延长,故本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
2024年2月5日,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49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