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傲农: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2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
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4)闽06破申59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5月17日立案进行审查,如公司及股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若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龙军注册资本:10,008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2156584655H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后路6号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有林注册资本:87,164.062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572989045Q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经济开发区兴亭路与宝莲路交叉处
(三)申请人申请重整情况
申请人向漳州中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理由: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2024年5月17日向公司下达《通知书》((2024)闽06破申59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5月
17日立案进行审查,如公司及股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被申请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若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