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傲农:关于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6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公司2024年7月11日至今新增诉讼(仲裁)金额50,652.10万元,其中尚未结案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50,652.10万元,已结案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0.00万元。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等。
? 涉案的金额:公司2024年7月11日至今新增诉讼(仲裁)金额50,652.10万元,2022年11月至今累计诉讼(仲裁)金额607,265.68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7月11日至今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新增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52笔,新增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50,65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60%;2022年11月至今累计诉讼(仲裁)金额607,265.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0.62%。
现集中披露2024年7月11日至今新增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披露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7月11日至今新增诉讼(仲裁)金额50,652.10万元。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0.00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50,652.10万元;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50,652.10万元,已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0.00万元。
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立案时间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1 | 2024年6月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 | 新乐市蓬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九歌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董增志、张素维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5,787.40 | 一审审理中 |
2 | 2024年6月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祥食品有限公司、吴有林、韦唯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989.12 | 一审审理中 |
3 | 2024年6月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祥食品有限公司、吴有林、韦唯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06.12 | 一审审理中 |
4 | 2024年7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 湖北傲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匹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吴有林、韦唯、敖大国、陈桂容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7,690.66 | 一审审理中 |
5 | 2024年7月 | 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江苏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吴有林、韦唯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5,025.28 | 一审审理中 |
司 | ||||||
6 | 2024年7月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江苏红膏饲料有限公司、兴化市富堡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兴化市菊香水产品养殖场 、周登峰、江苏红膏大闸蟹有限公司、 汤宝传、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澳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011.99 | 一审审理中 |
7 | 2024年7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 湖北三匹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畜牧投资有限公司、敖大国、陈桂容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000.00 | 一审审理中 |
8 | 2024年7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 安陆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敖大国、陈桂容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000.00 | 一审审理中 |
上述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金额小计 | 46,510.58 | - | ||||
低于1,000万元的案件金额小计(共44笔) | 4,141.52 | - | ||||
合计 | 50,652.10 | - |
二、本次集中披露案件最近一笔诉讼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内蒙古联邦动保药品有限公司被告:襄阳众嘉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向枣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货款137000元;(2)向原告支付占用货款期间的利息暂计98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 3.45%,自2024年4月0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货款之日止);(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案件进展:一审审理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