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水星家纺(6033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3,968,6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7.41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裕陆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田怡女士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孙子刚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73,968,680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73,968,680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73,968,680100.0000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73,968,680100.0000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73,968,680100.0000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73,968,680100.000000.00000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124,667,52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42,417,02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6,884,1401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1,600100.000000.0000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6,882,540100.000000.0000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9,301,160100.000000.000000.0000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9,301,160100.000000.000000.0000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9,301,160100.000000.000000.0000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9,301,160100.000000.000000.0000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9,301,160100.000000.000000.0000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9,301,160100.000000.00000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家军、彭思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