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6-06  水星家纺(6033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道想先生、董事李丽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芳蕾女士、李丽娜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14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73%。其中董事李道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4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0%;董事李丽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17%;一致行动人李芳蕾持有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08%;一致行动人李丽娜持有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0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李道想先生、董事李丽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芳蕾女士、李丽娜女士拟于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道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846,3001.4640%IPO前取得:3,846,300股
李丽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100,0002.3217%IPO前取得:6,100,000股
李芳蕾5%以下股东4,600,0001.7508%IPO前取得:4,600,000股
李丽娜5%以下股东4,600,0001.7508%IPO前取得:4,6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李道想3,846,3001.4640%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企业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执行
李丽君6,100,0002.3217%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
李芳蕾4,600,0001.7508%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
李丽娜4,600,0001.7508%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
合计19,146,3007.2873%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李道想不超过:900,000股不超过:0.3426%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00,000股2024/6/28~2024/9/27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李丽君不超过:900,000股不超过:0.3426%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00,000股2024/6/28~2024/9/27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李芳蕾不超过:400,000股不超过:0.152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00,000股2024/6/28~2024/9/27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李丽娜不超过:400,000股不超过:0.152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00,000股2024/6/28~2024/9/27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李丽君、李芳蕾、李丽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

2、公司董事李道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辞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发生变化。该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李道想先生、李丽君女士、李芳蕾女士及李丽娜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