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4月21日以微信、EM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