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4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增加了业务类型,扩大了公司的市场规模,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与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卢秀莲女士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召开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公司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截至目前,公司向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发生额为5,730万元。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3年11-12月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 1,275万元 | 1.82%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高新区诗仙路C区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20%,剩余其他股东持股16.8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年前三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0,913.74万元,净资产:4,660.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573.09万元,净利润:335.10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将就2023年度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药品销售、药品包装材料及其他商品采购,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双方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达成并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