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要求,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3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9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前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有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告本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其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公司确认,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因长期使用第三方交易软件时所设置的自动交易未及时取消所致。前述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其亦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任何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资格。其买卖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交易期间 | 合计买入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卖出股份数量(股) |
史永桥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3.02.07-2023.06.27 | 555,970 | 555,970 |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38名核查对象在交易公司股票时,公司尚未开始筹划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前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独立判断做出的正常交易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论证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