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受到公司处分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5,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鉴于部分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全部达标,公司决定对未能解除限售的合计32,2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167,2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67,25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67,25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2日,工作日8:30-17:30
2、申报地点:广西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
4、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5、联系电话/传真:0772-2566078
6、电子邮箱:lygf@lzyy.cn
7、邮政编码:545000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邮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