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6-04-29  今世缘(603369)公司公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济干)

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 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职 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 年度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王济干,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管理学硕 士。1982 年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数理系本科,1990 年获西安交通大 学管理学硕士,2003 年获河海大学工学博士。1982 年至2006 年,历任河海大学教 师、校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人事处副处长、商学院党委书记、校人事处处长; 2006 年至2009 年,担任河海大学校长助理;2009 年至2014 年,担任河海大学党委 副书记,兼任水利部人力资源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南京)人才发展研究中心 主任;2014 年至2018 年,任江苏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现任水利部人力资源研究院 院长,水利学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 年5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年度 独立性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 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 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有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不存在同时 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的要求。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 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 了公司6 次董事会会议,均在会前对议案内容进行充分研究评议,对每一项议案都 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依法依规就相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各相关议案均依 法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 序。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守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按时出席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相 关议案的讨论与审议,有效支撑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同时,持续跟踪监管导向、行业研究、市场舆论等外部反馈,全面把握各方关

切,确保在独立履职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个工作日。期间现场出席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重要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点市场调研,并与公司管 理层、财务、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高效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确 保勤勉尽责、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定期报 告及经营数据公告,公司经营数据公告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 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 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加强了对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实 现了不相容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保证了经营业务活动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符合 公司经营需要并运行有效。2025 年,公司进行了内部自我评估并出具了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职,审议监督及评估了外部审计机 构工作,并对其专业能力、服务质量、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专业审核,认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实施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任职资格,具 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独立的审计服务,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该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公 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职,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召集委员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今世缘集团 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提名程序合法 合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履职能力,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薪酬制度》《高管薪酬考核办法》等规定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定薪酬,合理合规,能够有 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变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 东大会的授权,审议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承诺主体违反股 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不涉及被收购事项;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 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不存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很好地尽到了忠实勤勉义务, 有力保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作用,与董事会、高管团队有 效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规范,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加荣)

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 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职责,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 年度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刘加荣,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财经大 学MBA 中心兼职教授,中级经济师。曾任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党组成员、淮阴烟厂厂 长、书记,江苏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江苏金丝利集团董事 长,江苏烟草学会理事长。2021 年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年度 独立性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 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 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有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不存在同时 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的要求。

2025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6 次董事会会议,均在会前对议

案内容进行充分研究评议,对每一项议案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依法依规就 相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各相关议案均依法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表示 同意。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各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2024 年度股东大会因公请假,未能 出席。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各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本人严格遵守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按时出席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及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相关议案的讨 论与审议,有效支撑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同时,持续跟踪监管导向、行业研究、市场舆论等外部反馈,全面把握各方关 切,确保在独立履职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个工作日。期间现场出席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重要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点市场调研,并与公司管 理层、财务、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高效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确 保勤勉尽责、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定期报 告及经营数据公告,公司经营数据公告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 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 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加强了对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实 现了不相容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保证了经营业务活动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符合 公司经营需要并运行有效。2025 年,公司进行了内部自我评估并出具了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职,审议监督及评估了外部审计机 构工作,并对其专业能力、服务质量、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专业审核,认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实施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任职资格,具 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独立的审计服务,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该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公 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今世缘集团提名的1 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审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的履职能力,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进行了考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薪酬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 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定薪酬,合理合规,能够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审议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战略执行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节点,检查了“十四五”

战略部署在本年度的进展,重点核验市场拓展、产能建设、品牌升级、创新驱动、 人才培育等核心战略目标的落地成效,梳理战略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并提出 优化建议,为“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提供坚实依据,提高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 科学水平和决策效率;审议了公司2024 年度ESG 报告,并围绕ESG 评级提升目标, 基于国际主流评级体系的差距分析,参与制定了评级提升行动规划,公司ESG 评级 实现再次突破:MSCI 评级由B 提升至BB,国内主流评级保持优异(中证AAA、万得 AA)。

(八)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承诺主体违反股 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不涉及被收购事项;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 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不存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很好地尽到了忠实勤勉义务,有力保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作用,与董事会、高管团队有 效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规范、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控制、ESG 建设等,有效维 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卫平)

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 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职责,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 年度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张卫平,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士,管理学、 法学学士,具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等专业资质。1988 年7 月毕业于 淮海交通职业专科学校会计专业,2004 年获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1988 年至1995 年,历任江苏省灌南县交通局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1995 年至2004 年, 历任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讲师、高级讲师;2004 年起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副教 授、教授;2005 年起历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院院长、教务 处长等职务。现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有8 年的会计实务工作经 历和近30 年会计、税法等课程的教学经历。2020 年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有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不存在同时 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年度 独立性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 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 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 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 了公司6 次董事会会议,均在会前对议案内容进行充分研究评议,对每一项议案都 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依法依规就相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各相关议案均依 法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 序。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 严格遵守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按时出席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及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与审议,有效支撑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同时,持续跟踪监管导向、行业研究、市场舆论等外部反馈,全面把握各方关 切,确保在独立履职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个工作日。期间现场出席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重要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点市场调研,并与公司管 理层、财务、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高效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确 保勤勉尽责、有效履职。

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2024 年年 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定期报告及 经营数据公告,公司经营数据公告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 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 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加强了对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实 现了不相容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保证了经营业务活动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符合 公司经营需要并运行有效。2025 年,公司进行了内部自我评估并出具了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职,在选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牵头制定选聘方案,明确资质 条件及要求,对其从业资格、执业质量、信息安全能力和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指 标开展专项评估,并提议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职,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今世缘集团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认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履职能 力,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 酬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定薪酬,合理合规,能够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变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 东大会的授权,审议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承诺主体违反股 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不涉及被收购事项;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 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不存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很好 地尽到了忠实勤勉义务,有力保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云霞)

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 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职 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 年度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颜云霞,女,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曾任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副科长、营业部主任、国库科科长。2021 年6 月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年度 独立性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 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 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有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不存在同时 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的要求。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 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

了公司6 次董事会会议,均在会前对议案内容进行充分研究评议,对每一项议案都 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依法依规就相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各相关议案均依 法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 序。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 人严格遵守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按时出席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及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与审议,有效支撑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同时,持续跟踪监管导向、行业研究、市场舆论等外部反馈,全面把握各方关 切,确保在独立履职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个工作日。期间现场出席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重要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点市场调研,并与公司管

理层、财务、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高效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确 保勤勉尽责、有效履职。

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 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定期报告及经营 数据公告,公司经营数据公告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 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 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加强了对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实 现了不相容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保证了经营业务活动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符合 公司经营需要并运行有效。2025 年,公司进行了内部自我评估并出具了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职,在选聘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参与制定选聘方案,明确资质条件 及要求,对其从业资格、执业质量、信息安全能力和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指标开 展专项评估,并提议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今世缘集团提名的1 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审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的履职能力,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职,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 行了考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 酬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定薪酬,合理合规,能够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职,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 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承诺主体违反股

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不涉及被收购事项;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 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不存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很 好地尽到了忠实勤勉义务,有力保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作用,与董事会、高管团队有 效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规范、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控制、ESG 建设等,有效维 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


附件:公告原文